如果你说的是四川凉山的一个住着72户的自然悬崖村,我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孩子们的安全和医疗,教育问题。海拔1400多米,与地面垂直距离800多米,通向外界,需要顺着悬崖绝壁攀爬17条藤梯。孩子们月中和月底两次回家,从山脚下的学校回到悬崖村,需要爬藤梯2个小时。住民们发生过一些摔死和摔伤。2016年,用钢梯取代了藤梯。2017年,实现了信号覆盖,同时正式调试运行货物索道。这对悬崖村格外重要。2020年,扶贫政策下,开始搬迁。住民们到新的安置点,也有一次性几万的援助款,可毕竟往后的工作,他们能做的大概以体力,苦力劳动为主。这样的前景无法完全保障日后的生活。政府大力开发当地风景旅游,观光农业等等来支持脱贫。其实,只要能解决交通问题,他们倒不如留在悬崖村。他们熟悉那里的一草一木,也有可以拿来交易的地方产物。只要交通问题解决了,再更加具体细致规划整体旅游业发展,个人觉得或许留在悬崖村更能保障他们的舒适度,更有利于对自然村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保障他们的经济收入。当然一切以客观数据和真实感受为基准。况且一辈有一辈的想法和追求。搬迁既然已开始,看往后的效果吧。
为什么有些农村不允许原拆原建?
首先,农村不允许原拆原建这个说法是不严谨的。原拆原建,就是将旧房子拆除,在原址上重新建起房子,也就是通常我们说的房屋翻建。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房屋翻建是要经过申请的,不过比申请新宅基地要容易得多。而房屋翻建需要申请,主要是从新农村建设角度出发,要求农村房屋建设整齐划一,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同时,把翻建房屋纳入管理,也是为了杜绝翻建房屋的一些违规现象。
首先,在原址翻建房屋,不能扩建,必须按原来的宅基地面积和范围建设,不能引起邻里纠纷,也不能影响房屋建设的整齐划一。这是纳入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时,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可以翻建,翻建要符合宅基地管理规定。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基本规定就是一户一宅,因为房子是用来住的,够住了就行,多余房子浪费土地。但对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多余宅基地,因为上面有房屋,村集体又无法收回,所以从尊重历史上原则上,允许农民保留历史上留下来的多余的宅基地。这些多余的宅基地,是不允许翻建的。也就是说,农民超出一户一宅一外的旧房子,只允许维护使用,不允许拆除重建。
在农村,还有一部分房屋不允许翻建,这就是非农业人口继承的农村父母的房屋。非农业人口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是通过地随房走政策取得的,使用权的期限和普通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期限不同,普通农民宅基地使用期限为永久,非农业人口继承来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期限为长期,就为了这个区别,非农业人口在农村拥有的房屋不允许翻建。
综上,农村房屋不允许原拆原建是有针对姓的,主要是针对多出一户一宅范围的旧房子和非农业人口在农村拥有的房子,不是针对普通农民的。普通农民如果只有一栋房屋,在房屋陈旧或者不跟形式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翻建,在有关部门监管下在原址重新建设的。
农村房屋翻建是可以的,如果所谓的原拆原建的意思是这个的话。只需要办理相应手续即可。如果翻建的原因是房屋已成危房,那么法律有相应规定,通过流程办理危房改建手续。
如果指的是拆迁后的原址重建,那么拆迁的意义在哪儿呢?不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开发单位都无法通过拆迁获得任何利益,也就没有动力去拆。所以,拆迁几乎没有出现原拆原建的情况,但是土地征收如果涉及房屋拆迁,是可以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那就得看具体的征收项目。
有的地方农民赚了钱想把原来的平房改建成楼房,如果未来有可能涉及征地或者拆迁,改建的手续是很难办的,如果距离城市规划区较远,一般情况下还是可以增建的。
所以不允许原拆原建也只是特定情况,不是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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