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摘上的一篇文章,是07年的,内容是个爱情故事,好像网络爱情。内容中男主角叫陈阳光,女主角叫小?
让我们俗气老套地变老 我要的爱情 是于茫茫人海中 和某人偶然相遇 不早不晚 不偏不倚 一眼一万年 不离不弃 哪怕是 一见误终身 A 心理医生说我患有中度幻想症。我最擅长的,就是用种种幻想粉饰生活。比如,我幻想,我腰也细了,脸也嫩了,一夜之间变成颠倒众生的大美女。再比如,500万元从天而降将我砸晕,我火速赶往商场,将那条标价4位数的裙子买回10条,S、M、L号都要,以备我将来发福或是变苗条。 而我最固执的幻想,是来自爱情。 我不要称斤论两式的相亲,也不要因为孤独寂寞和某人凑合,我要的爱情是于茫茫人海中,和某人偶然相遇,不早不晚,不偏不倚,一眼一万年,不离不弃,哪怕是,一见误终身。 在遇上陈阳光之前,我有过几段恋爱或者单恋,我与那些男生或者男人们失之交臂的原因都是一样:他们不能够满足我对爱情的幻想。我早已为我的爱情幻想出了很多不同的版本,它们综合了古今中外最最浪漫动人的爱情因子,只等一个人来达成。 B 与陈阳光的相遇,我的定义是:千古佳话。 那时他是一个胸怀大志却一事无成的年轻人,从古镇跑到大城市来晃荡,喜欢黄昏的时候去露天马戏团看表演,表演结束时,穿着华丽衣服的小丑和动物微笑着谢幕,人们欢笑着散去。 他不过是路人甲,我不过是路人乙。但在欢笑着散去的人群里,他看见了我,仿佛被人一拳击在胸口,他楞了、傻了,再也迈不开步子。而时间和我,也仿佛为他停止不动。我要娶这个姑娘做我的老婆。他心里只有这么一个念头。 可这不过是我的幻想。事实是,我们的相遇老土庸俗、幼稚可笑,真是叫人泄气。 那时互联网上还没有博客这种玩意儿,只有所谓的个人主页。我决定用一个通宵来建设我的个人主页。可零点一过,我就扛不住了。为了振作精神,我在QQ上找人聊天,恰好,陈阳光在线。 我们就聊上了。一度我以为,我们一聊钟情,相见恨晚,双双地舍不得下线,一场暴风骤雨般的网恋即将展开。而事隔6年,他一口咬定以及肯定地告诉我,姚小麦,当时我根本不知道你是男是女,我推测你是男的。 过了很久,我们才开始发邮件,写书信。我们不打电话,没想过见面,也不觉得这事靠谱。这场恋爱,酝酿的时间之长,其间过了两个儿童节,我长高了2厘米,他结束了一段恋爱。 他终于牵到我的手时,博客已经像野菊花,开遍了互联网。 C 陈阳光是一个浪子,但身怀绝技。他走到哪里都喜欢穿一身黑色的风衣,带着一盆阔叶盆栽。他每天都把盆栽的叶子擦得干净闪亮。在我出现之前,盆栽就是他的寄托和生命。而我,是比他的盆栽更重要的东西,让他有了希望和归属感。 我们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他带着我,我抱着他的盆栽。他去赚钱,我打扫房间、洗衣服、买牛奶,满心欢喜等他回来。 但这些情节,只是《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12岁小姑娘马婷达的爱情,而不是我姚小麦的。 事实是,陈阳光在江南工作,我毕业之后去投奔他,但也不是被他养起来,而是每天骑半小时自行车再乘半个小时公交车去上班,工作琐碎,薪水菲薄。 我们没什么钱,但为了让我住得舒服,他还是租了一套带浴室和厨房的房子。夏天热得发慌,洗澡的时候我便打开了浴室的玻璃窗,只拉上了布帘。接着我被某个猥亵男偷窥了。那个晚上,我一个人躲在被子里,握着冰冷的菜刀怕得瑟瑟发抖。而陈阳光,他在加夜班。他说,拿了加班费,给我家小麦买台空调。 工作有了起色以后,陈阳光有大把的空闲。我总幻想,除了工作,其他时间他都应该围着我转,最好长时间含情脉脉地凝视我。可他喜欢打游戏、斗地主,有时在电脑上,有时字桌子上。如果在电脑上, 我就在一旁看书看电视,如果在桌子上,我就幻想自己在家被奸杀被抢劫,他回来懊悔而死,并不停跑到窗户边上去张望。 而他回来时,绝不会像我幻想的那样,冲进门来使劲拥抱。他一般会悄悄地从身后拿出一个热热的烤红薯,或者玉米棒子,说,天这么冷,不许到窗边去张望了,你以为这是望夫崖啊。 D 我们订了两条规矩:1、假如吵架,一定是陈阳光错了。2、假如是姚小麦错了,请参考第一条。所以,吵架的结果永远是,他来求我,哄我,想尽办法让我开心。 如果我离家出走,他一定满世界找我,一直找,找到死,像马达一样,必要时还会立下非姚小麦不娶的誓言,而且,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能让他触景生情,满心感伤。如果毛巾牙刷也因为我的离开而哭泣那就更好了。 闺密听着我这一番自言自语,翻白眼说,别做梦了,姚小麦,上次你玩离家出走,他不是去玩街机了吗。事实是无可辩驳的。 我是任性的女人,尤其对陈阳光。而他是温和的男人,尤其对我。不管我如何无理取闹无事生非,他都让着我并试图感化我。这也使得我没有机会上演离家出走的悲剧。 机会终于来了,从他答应洗碗却迟迟不动手到接前女友电话超过10分钟到玩游戏超过11点,我一一数落他,并上升到爱不爱我的高度,最后还像更年期的女人一样呐喊,这日子还要不要过?!陈阳光从微笑到沉默到辩驳,最后,他摔门而去。为了让他知道我的伤心,我冲在他前面,拖出自行车,飞快地骑了出去,并丢下一句,你别来找我! 我骑到郊区,不时腾出手来抹眼泪,并回头张望他有没有追上来,很遗憾,他没有。太阳落山的时候,我开始着急。 我赶回家时,厨房亮着灯,陈阳光系着围裙,挥着锅铲,说,老婆,开饭啦! 我问他,我出走以后你干什么去了? 陈阳光眨巴着他的小眼睛,认真地说,玩了一会儿街机,然后买菜做饭,等你回来。 为什么不找我? 你这不是回来了吗 万一我不回来了呢? 那时我再去找你。再说,你不觉得你已经过了玩离家出走的年龄了吗? E 陈阳光的情敌出现了。那个男人比陈阳光老一点点,有钱一点点,会说甜言蜜语一点点。加之我对陈阳光已经审美疲劳,所以,我和他在一起,也觉得新鲜一点点。 陈阳光知道了,约了那个男人来决斗。他使出了他的撒手锏,问情敌某,如果悬崖上有一朵花,姚小麦让你去为她摘下来。你会去吗?情敌某答,会。陈阳光仰天哈哈大笑,你输了,你没有我爱她。是我,我就不去摘,我怕我万一摔下去了,再没有人像我一样爱她。 但我执迷不悟,坚决要甩掉莼阳光跟情敌某过日子去。陈阳光又约情敌某见面,这次,他再没有剑拔弩张了,他送了一张清单,上面罗列着姚小麦的“十大嗜好”和“十大陋习”,他像托孤一样,沉重地说,小麦就拜托你了,好好照顾她。那情敌看着清单,犹如发现一个女魔头。最后,我被感动,重回他身边。 可根本没有这样的事!当那个男人出现时,陈阳光居然有一点点自豪,他说,我家女人确实挺有魅力的! 接下来,他依旧该干吗干吗,不怀疑我也不跟踪我。他没有多说一句我爱你,也没有问过你爱我还是爱他。他只是有一次发信息给我说,姚小麦,你已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甚至,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我相信,我在你心里,也是一样。 可以证明他难受过的证据是,两个月下来,他从65公斤瘦到了58公斤,多了一对黑眼圈,外加主动接送我上下班28次。 F 陈阳光常常不按我的幻想出牌,我的幻想症却变本加厉起来。我一定、确定以及肯定地认为,陈阳光,他会带我去经历那些传说中的爱情故事。 于是我用剽悍而华丽的幻想,为我的爱情设计了更多不同的版本,它们浪漫甜蜜、辛酸艰苦,甚至离奇变态、永垂不朽。 但在这些版本里,男主角却相同而且唯一,小眼睛,小酒窝,小牙齿,手掌大而暖和,亲吻温柔而有力,是的,陈阳光。 事实就是这样,陈阳光,不管爱情故事是哪种版本,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你在,我们在故事里相亲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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