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后便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各个省市补贴政策不同,补贴多少钱也不一样,本文整理了关于四川独生子女补贴的最新政策和补贴新规定。
一、根据《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范围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包括原《独生子女证》,以下简称《光荣证》,且户口在我省乡(镇、街道办事处),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或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二、凡户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光荣证》的公民,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优待。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以下途径发放: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
(二)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三)夫妻双方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无工作单位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
(四)以上三种情形以外的夫妻,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按每月夫妻双方总和为5-10元的标准,按月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奖励金,直到子女年满18周岁止。
四、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实行申领制。由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请于每年9月30日前,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光荣证》及《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乡镇、街道办村(社区)的便民服务窗口,申请领取次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五、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口计生部门每年应将辖区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名单、规定奖励标准等情况,以村(居)为单位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若有举报或反映不符合条件,经调查属实的,应及时调整或退出。
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实行金融机构直接打卡发放,严禁以现场领取、委托代领等方式发放,严禁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进行抵扣或强制购买保险。
奖励对象个人账户务必由其本人提供,账户名与奖励对象名字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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