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统一”即由中心统一组织配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用交通工具、手提电脑、出诊装备、着装胸卡、健康档案管理软件和纸质材料。
“五公开”即在村居委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住宅区等范围内公开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服务热线、服务时间。
简述成批伤的院内分诊任务
供你参考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院前急救工作,建立适应社会需求、比较完善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国家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县境内从事院前急救等诊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门诊部及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 院前急救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本院外,对急诊病(伤)员进行现场急救、搬运及监护运送等诊疗活动。
第四条 院前急救应当遵循就近、救急、安全、迅速、高效、先救命后治病(伤),先治重病(伤)后治轻病(伤)的急救原则,做到组织严密、反应及时、操作规范,尽量减少死亡或致残的发生。
第五条 院前急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坚持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六条 县卫生局成立院前急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防保科,具体负责全县的院前急诊急救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网络构建与职责
第七条 全县建立“120”急诊急救信息平台,在县人民医院设置“120”急救调度站,负责全县院前急救医疗网络的日常调度、指挥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受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5人及其以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中的伤(病)员的院前急救工作的调度、指挥;
(二)负责受理全县的医疗救援。当接到灾情报告或救援呼救或救援指令后,应当根据院前急救原则,立即通知距离事故(事件)发生地最近的院前急救一级或二级医疗机构,组织现场抢救;
(三)当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灾害事故一次伤(病)5人及其以上医疗救援呼救后,应在5分钟内报告县卫生行政部门。由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调度、指挥院前急救工作。
第八条 全县建立院前急救网络体系,设一、二、三级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具体设置为:
一级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打通、安稳、扶欢、丁山、永城、横山、新盛、中峰、蒲河、通惠、桥河、三会等卫生院及逢春煤矿、石壕煤矿、打通二矿、松藻煤矿、重庆冶炼厂、重钢四厂、重庆铝厂等职工医院;
二级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东溪、赶水、石壕、郭扶、篆塘、三江、石角、隆盛、三角、永新、古南等(中心)卫生院和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松电总公司、綦江铁矿、綦江齿轮厂等职工医院;
三级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綦江县人民医院(重庆市急救中心綦江分中心)。
第九条 各级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工作职责:
(一)一级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工作职责
1、负责向县院前急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120”急救调度站上一级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灾害事故情况;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灾害事故后,快速组织医疗救护队伍,主动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3、负责承担一般轻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4、负责本医疗机构急诊科室建设,储备医疗救援药品、器材和物资,建立医疗救护队伍,开展救护相关业务知识、技能等培训工作;
5、接受县院前急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120”急救调度站的指令,服从调遣。
(二)二级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工作职责
1、负责承担本辖(片)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灾害事故以及危重伤(病)员的医疗急救任务;
2、负责制定本医疗机构的院前医疗急诊急救的工作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向县院前急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120”急救调度站报告本辖(片)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灾害事故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对事件(事故)的调查;
4;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医疗机构的急诊急救科室,储备、调配医疗救援药品、器材和物资;
5、负责组建本辖(片)区的院前急救队伍,开展对本级及下一级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的救护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6、配备能正常运行的急救车辆及相关院前急救器材、药品和物资;
7、承担县院前急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120”急救调度站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服从调遣。
(三)三级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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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网上看到的,楼主最好去医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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