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问的是不是凉山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官网如何退出继续教育?在凉山州继续教育网首页的右上角点击我的,然后找到账号管理点击里面的注销即可彻底退出。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继续教育是指已经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一种高层次的追加教育。
怎样从凉山州继续教育首页彻底退出
在凉山州继续教育网首页的右上角点击我的,然后找到账号管理点击里面的注销即可彻底退出。
登录方式:学员在报名登录页面右侧输入学员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进入个人学习中心,点击“我的信息”按钮,补充其他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地区等。学员需要注意:一定要如实填写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免影响之后学习。
购买课程:学员在完成继续教育报名后,进入个人学习中心首页,点击左侧导航栏“购买课程”按钮,进入购课页面,点击网银购课,选择所学年度课程,提交订单,核对订单无误,确定支付方式,点击付款即完成购课。
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基础教育,提高凉山彝族自治州各族人民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自治州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学制为初等教育六年,初级中等教育三年。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地区,经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学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合理设置小学、初中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方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提高民族素质奠定基础。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都要把发展民族中小学教育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重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民族中小学教育质量,加速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第五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均应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或八周岁入学。第六条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按州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定收取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减免杂费。第七条 自治州实施义务教育,应当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
第一类地区:城市市区及条件好的乡(镇)。1990年左右普及初等教育,1995年左右基本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第二类地区:条件比较好的乡(镇)。1995年左右基本普及初等教育,2000年左右基本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第三类地区:边远地区的乡、村。2000年左右基本普及初等教育,并适当发展初级中等教育;
第四类地区:主要是高寒山区的乡、村。2005年左右,在保质保量地普及初小的基础上,基本普及初等教育,有条件的地区也应适当发展初级中等教育。
州人民政府应根据上述要求,在各县(市)分乡(镇)、村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全州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规划。第八条 自治州应积极创造条件,为盲、聋、哑、弱智和其他残疾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自治州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技术人才。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创造条件开办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班),并可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第十条 自治州采取多种形式办学。除举办全日制小学外,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地区,还可以举办简易小学和其他形式的学校(班)。
自治州为经济贫困、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地区设立不同类型的寄宿制民族中小学校(班)。第十一条 义务教育事业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具体办法由州人民政府制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承担本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第十二条 自治州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管理下,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本办法规定的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教学业务、师资培训上给予指导和帮助。第十三条 学校应推广和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中小学校(班)实行双语教学。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各科用彝(藏)语文教学、同时开设汉语文课的体制,也可以采用各科用汉语文教学、同时将彝(藏)文作为主科开设的体制。第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使用全国、全省通用的教材。州教育行政部门还可以编写具有民族特点的中小学乡土教材。
州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的建设,组织编译、出版适合民族中小学使用的各科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第十五条 实施义务教育所需要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办学单位负责筹措,切实予以保证。
各级人民政府应逐步增加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其增长比例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乡、镇人民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城乡征收的教育事业费附加,应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单位、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资助学,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都应积极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勤工俭学的收入应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严格禁止向学校摊派费用。
查看更多关于【凉山住房】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