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可将中断缴费期间欠缴的保险费补齐,并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负担。再次参保时,仍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
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
一般来说,医疗保险要保持连续的缴费时间,不能随意中断。在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应该在续保的时候补足,在没有续保之前,医保卡是统筹的冻结状态,在中断缴费期间医疗费用是不能享受使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的。中断期间的滞纳金是可以由单位代缴的,我们个人需要做的是补缴款给单位。
医保中断的风险:
医保中断这段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能追溯报销。
保险就是保不确定的风险,已经发生的事就不是风险,也就不是保险应承担的范围,那么医疗保险所保的就是预期可能发生的疾病治疗导致个人医疗费支付的风险。所以,即使补缴了医保费,办理补缴手续之前已经发生的疾病治疗费都不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医保中断后的等待期规定,是医保基金风险防范的需要和维护所有正常缴费参保人员利益的一项重要保障。设置等待期的目的不是限制待遇,而更多的是为了鼓励大家都能及时参保。
医保以前的需要补交吗
问:医保以前的需要补交吗
答: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才能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不足可以补缴。
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年限)。
职工医疗保险补缴:
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三、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四、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五、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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