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看电视剧《雍正王朝》时,经常会听到“火耗归公、官绅一体纳粮、摊丁入亩”等专业名词。在这里,我试着用直白的方式给朋友们剖析一下。
火耗归公火耗归公又称为耗羡归公,从汉朝就开始被立为名目。起因是地方政府在征收米谷等国税、从库存到运输京城的过程中,会遭到鼠偷鸟啄造成了损耗,地方官就给纳税者附加征收一个损耗税。
到了雍正朝,纳税人交缴地丁税是以白银的方式来支付。白银又不会遭到鼠偷鸟啄,怎么会再征附加税呢?
明、清两朝,都是实行银本位,白银是主要流通的货币,相当于现阶段的人民币。
国库发行的官银面值很大,在交易过程中需要钳碎,所以,地方官从民间收税,多是收到的散碎银子,成色也不等。这样的银子不便于上缴国库。
地方上要把这些碎银子熔成符合规格的官锭后,再把它上缴国库。在白银的熔制过程中,客观上是会发生少量的耗损,于是就有了火耗税的名目。
火耗归公之前,火耗附加税就是个地方官的“袖笼子”政策,根据地方官的贪心程度,随意收取。其中,有收取几分(相当于本金的百分之几)的清官,还有收取二钱几分(相当于本金的百分之二十几)的贪官。
火耗归公之前,火耗银不入国库,全部充作地方财政收入。主要用途是:填补前任和现任的地方财政亏空;地方出钱的财政支出;供地方官贪腐。
火耗归公以后,国家规范了火耗收取的标准,本金的百分之十左右,因地制宜。同时,国家规范了火耗银的用途,分为三块:一部分上缴国库;一部分用于地方财政开支;再一部分用于设立的“养廉银”支付。
火耗归公的实施,使火耗收取的政策走向透明化,整体上大幅度地降低了火耗收取的标准,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促进了地方官员的廉洁,为养廉制度提供了资金来源。
官绅一体纳粮
官绅一体纳粮也称为“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自从有了科举制度以后,读书就成了一门职业,读得好的可以获得功名,例如:书读明白后,根据考试的成绩,依次有秀才、举人和进士的官封。
进士就不说了,稳稳地当官。秀才没官做,但也有一点点特权,可以免瑶役和一部分赋税,具体数目是二石白米(浮动价)。举人有可能被选官,机会不大,但可以免除一百五十亩地的赋税(浮动价)。
在官绅一体纳粮制度以前,那些官绅都有特权。他们一方面占有着大量的耕地,另一方面又享受着特权、缴纳占比很少的赋税,这样严重地影响了国库收入。
有一部分脑瓜子灵活的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寄放在官绅的名下,少交或不交国税。这是典型的钻政策的空子,挖国家的墙脚。
一些坏官绅,借机霸占农民的寄放地,使农民有苦没处说。这种现象有普遍性,还闹出了不少的官司,影响着社会的安定。
官绅一体纳粮制度以后,人人平等地纳粮,国库充盈了。减少了土地兼并,抑制了贫富分化,调节了阶级矛盾,促进了社会安定。
我多句嘴,旗人土地不纳粮,因为他们是那个啥,不深说。
我再多句嘴,这么好的政策,在乾隆朝被废除了。
摊丁入亩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
摊丁入亩的丁,指的是丁银,俗称“人头税”;亩则指的亩赋,,俗称“土地税”。
康熙帝曾经大手一挥,说:“凡我大清后代皇帝,永不加赋!
纠正一个常识,康熙爷口中的这个“赋”,特指的是人头税,并不包括其它的赋税。并且,这个赋是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目为标准征收的丁税。
可以想想,顺治入关不足二千万人,到道光年间的四亿人,国家不加赋,怎么可能经营下去?
在摊丁入亩政策以前,清政府每五年搞一次人口普查登记。人头税是以康熙五十年的丁税额作为总任务,再层层分解到各个地方。
例如:德州府分了三十万两银子的人头税任务,刚好德州府三十万人,那么一人一两银子的人头税,对吗?
不全对!因为人头税的缴纳数额又分为三档:上户、中户和下户,按照家庭收入的多少来划档。
这样的操作,有几个漏洞:第一,关系户会瞒报、少报人口;第二,人头是活的,狡诈的人会躲避人口普查;第三,关系户会降档,减少上交人头税。无论怎样,人头税总额不变,老实的贫民会受到多摊派。
摊丁入亩以后,按照土地的占有率来分配人头税,就没空子可钻了,除非你瞒报土地数。这显然不行,因为少报的土地会被官收,得不偿失了。
摊丁入亩的实施,等于变相在均贫富,对土地少和没土地的人特别有利。
同时,户籍管理放松了,劳动力流动了起来,刺激了手工业和初级工业的发展。
全国人口增加这块,从雍正初年的二千六百万膨胀到乾隆五十六年的三个亿。
我是历史闲话人,祝朋友们阅读愉快!近一个月内,我会专注于剖析康、雍、乾三朝的历史事件,如果大家感兴趣,就顺手点个关注吧。
火耗归公,官绅一体纳粮,摊丁入亩,都是雍正皇帝上台后推行新政的主要内容。
随着康熙皇帝晚年的倦政,清朝出现了吏治腐败国库空虚等严重问题,等到雍正继位的时候实际上接手的是一个腐败成风,社会矛盾尖锐,国库空虚的烂摊子。
历史上很多朝代在经历了开国初期几位皇帝的励精图治后,总会迎来一个下滑的阶段,而这时通常会出现一位力挽狂澜的中兴之主,雍正恰好就是这个角色,在形势的逼迫下雍正必须大刀阔斧的改革,必须用铁腕政治,于是就有了“清世宗改革”。
火耗归公
“火耗”源于明朝万历年间张居正的改革,由于“一条鞭法”的实施,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赋统一折合成银两上缴国库,在碎银重铸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损耗,被称为“火耗”,这种损耗本来很小,但是很多时候却成为人民的沉重负担,康熙后期各省征收火耗一般为三四钱,最高的达到七八钱,这部分比实际损耗高出来的部分,往往流入了官员的个人口袋。
雍正新政将火耗这种无定例可循的附加税改为正税,统一征收,这相当于断了当地政府的小金库。作为补偿,雍正给各级官员发放养廉银。这样的做法让清朝的国库很快充盈起来,但是失去了火耗这项额外收入的各级政府另出新招,比如借口银子的成色差等理由依旧盘剥百姓。
官绅一体纳粮
更合理的叫法为“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在封建社会,士绅阶层作为统治阶级是不用承担繁重的徭役,不必当差交税。举个简单的例子,秀才在古代科举制度中属于级别比较低的功名,但是考上秀才则有很多好处,其中免除一项就为家庭减轻了不小的压力。
而“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等于剥夺了他们的特权,当然虽然名为“一体当差一体纳粮”但是并不是让他们真的去当兵和服徭役,可以折合成银两上缴,这种做法可以很大程度上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但是触动了地主阶级的利益,实施起来困难重重。
摊丁入亩
这是雍正改革的核心内容,其核心是废除了实施两千余年的“人头税”全部并入土地税。简单来说就是对百姓以家庭人口数征收的人头税,改为以家庭田产来征税。
这样做的好处是减轻了没有土地或仅有少量土地农民的负担,将征税的对象转移到了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阶层,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人口的增长。
由于新政大多触动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只能依靠强硬的政治手段强行推行,导致新政的实施举步维艰,虽然在短期内增加了财政收入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缺少延续性,乾隆继位后很多新政都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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